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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一费制”全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8:24 潇湘晨报

  

贫困学生“一费制”全免

  ★除了孩子的学习,学费也是家长关心的问题。收费标准的出台让家长能够明明白白交费。资料图片

  本报讯新学期长沙市中小学生收费标准昨日正式公布。记者从长沙市物价局获悉,
根据2006年长沙市人民政府一号文件精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含子弟学校)“一费制”全免(不含自愿部分),主要对象包括享受中央免费教材的学生、城市低保户和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等三类。

  今年春季义务教育收费按城区和农村两类地区制定,市内五区和四县(市)城关镇执行城区标准,四县(市)农村学校执行农村收费标准。长沙市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指出,今年春季新学期“一费制”中其它项目和标准仍维持上学期不变。“一费制”以外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并列入“学生缴费明白卡”,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签字后,才能作为开学收费的依据。

  普通高中收费的个别项目有适当调整(具体标准见附表)。试行学分制的职业学校(职业中专),以学分来计算学生学习量和成绩,按专业和学期,在不提高学费标准收费总额的前提下,按学分收取学费。 记者 戴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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