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清欠不力停发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8:32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建设厅获悉,截至2006年1月20日,河南省建设领域拖欠的63亿工程款,清欠比例已达到94.34%,媒体曝光的一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也得到了解决。 河南省清欠办表示,河南省清欠工作的重心将由清理旧欠向预防新欠转变。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停拨经费,停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的工资。对不作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