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汇农民喜获“二次分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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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9:3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颖)南汇区良元禽业养殖合作社的股东社员朱德弟,日前喜滋滋地拿到了年底的“二次分红”———他在合作社里持有44股,年终共得股金分红3300元。据统计,南汇区现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90多个,社员农民超过3万人;约2万农民已经或即将从产生利润的合作社里,获得“二次分红”。 股东大会上,朱德弟感慨地说:“去年国内出现禽流感疫情,但合作社仍以原有价
不仅股东可分到年终红利,养殖户也可按照全年交售量的多少获得“第二次返利”。前天,包括老朱在内的30多名股东社员,在听取合作社经营情况后,一致通过了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除提留风险基金外,社员养殖户去年每交售1羽鸡,可再获得第二次分配的补贴0.05元,共计47.5万元。据悉,合作社在收购社员的商品禽时,每羽价格高出市场价0.40元,这部分收入已被社员们理解为“第一次返利”。 合作社的成立使农民由分散经营变为集合经营,社员不仅可得现金收益,还能从销售、加工环节中获得第二次返利及年终股金分红。南汇区的乐侬对虾养殖合作社集加工、销售于一体,去年合作社以每公斤高出市场6元的价格收购对虾2100吨;同时以每吨加工费便宜200元的“内部价”,为社员加工对虾600吨。到去年底,该合作社已获得净利润104万元。等今年春节旺销期结束后,该合作社就将召开股东大会进行“二次分红”。 事实上,社员同合作社之间已结成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因此“二次分红”也并非仅限于现金一种形式。南汇区农琴果蔬合作社和新凤蜜露桃业合作社都以瓜果生产为主体,两家合作社除了收购产品时比市场价高出15%之外,也都以有机肥、农膜、种子等生产物资对社员种植户进行“二次分红”。新凤蜜露桃业合作社长陈志刚告诉记者,这是股东大会上社员们一致通过的。由于政府规定,种植大户在有机肥等生产物资方面可享受50%的补贴,集合经营的合作社自然也算大户。因此社员们不但可以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又可以推广标准化种植,可谓一举两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