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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严守“六严禁”“五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9:48 桂龙新闻网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全区消防部队过一个廉洁文明的春节,1月26日,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发出通知,重申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公安部的“六个严禁”和“五项承诺”。

  自治区消防总队在通知中说,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六个严禁”和“五项承诺”的颁布是加强公安消防部队廉政建设,树立执法为民、依法办事观念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自
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优化消防服务、树立消防队伍良好形象的具体措施。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广大干部重新进行学习教育,加强明察暗访,尤其要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管,做到不留死角。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和“五项承诺”,特别是在春节期间,一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打着慰问等幌子强拉赞助、乱收费、乱罚款;一律禁止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对群众举报的违禁线索,一经查实,当事人就地免职,并追究单位主官的领导责任。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选稿:梁凯昌作者:方永涛 周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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