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吉林“艾滋卖血”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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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10: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近日通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经输血传播艾滋病事件。 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卫生厅接待了德惠市1名艾滋病患者,患者称是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输血感染的。随后,省卫生厅立即进行了追踪调查。经查发现,给此患者提供手术输血的供血者中,有1名有偿供血者于2005年10月20日经省疾控中心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确认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名供血者曾于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期间在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有
经调查,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存在短间隔采血、漏检、未按试剂说明书要求检测、未进行室内质控、工作记录不规范等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和问题。德惠市市委、市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有关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