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晋中建立农村离任干部生活保障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4:29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苗武军)进入新年,晋中市委、市政府给全市广大农村离任干部送去了新的温暖:这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泥腿子”将得到生活保障。这项工作正在全面实施过程中。

  记者从晋中有关部门了解到,可以享受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范围为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各县市区还可
根据实际对累计任职20年以上,对村里有突出贡献的农村“两委”副职及村会计予以适当补贴。农村离任干部生活保障金由各县市区统一列入财政预算,按年度拨入专户。每人每年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人均纯收入的25%。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