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建立农村离任干部生活保障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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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4:29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苗武军)进入新年,晋中市委、市政府给全市广大农村离任干部送去了新的温暖:这些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泥腿子”将得到生活保障。这项工作正在全面实施过程中。 记者从晋中有关部门了解到,可以享受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范围为连续任职10年以上或累计任职20年以上、年满60周岁、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各县市区还可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