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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特大事故公安局领导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不论省内哪个地区,由于管理责任不到位,发生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特大交通、火灾和治安事故的,主管工作的副局长、支队长和大队长要全部引咎辞职!”昨日,辽宁省公安厅下发这道史无前例的严格“军令”。

  辽宁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坚决做到“六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
生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火灾、交通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民警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据时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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