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特大事故公安局领导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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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06:3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不论省内哪个地区,由于管理责任不到位,发生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特大交通、火灾和治安事故的,主管工作的副局长、支队长和大队长要全部引咎辞职!”昨日,辽宁省公安厅下发这道史无前例的严格“军令”。 辽宁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坚决做到“六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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