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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生10人死亡事故公安部门领导全体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9日10:5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29日消息 “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不论省内哪个地区,由于管理责任不到位,发生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特大交通、火灾和治安事故的,主管工作的副局长、支队长和大队长要全部引咎辞职!”28日,辽宁省公安厅下发这道史无前例的严格“军令”。

  1月26日晚7时,省公安厅党委再度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春节和全国两会安全保卫工作
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反复强调“安全”二字,要求全省各地坚决做到“六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火灾、交通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民警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与此同时,省公安厅党委要求打破警种界线,统一组织协调,科学部署警力,多警种联合作战,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社会面上,提高人民群众的见警率,同时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有足够的警力接处警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各市公安局副局长以上干部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证联络畅通,随叫随到。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大情况,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的同时,立即向省公安厅报告。对瞒报、迟报、谎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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