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皮骨不检疫禁做明胶原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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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00:54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30日电(记者朱玉)卫生部近日制定印发《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规范规定了明胶生产企业的选址、设计与设施、原料采购、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贮存与运输和从业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原则,将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规范强调,禁止使用制革厂鞣制后的任何废料,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牛、猪、羊等牲畜的皮和骨等原料生产明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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