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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禁捕卖河鱼3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08:52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从2月份起,四川省长江流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将禁止下河捕鱼3个月。

  四川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的3个月时间内,四川省境内的长江流域和所有天然水域内一律严禁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鱼类和省外天然野生鱼类。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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