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拜年” 出行遇尴尬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31日11:1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时值狗年,市民王小姐一家便想带着自己家的爱犬“贝贝”一起出门拜年,可没想到在出行时却遭遇了尴尬,接连几辆出租车都拒绝让狗搭乘。 记者从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出租车驾驶员拒绝为携带宠物的乘客提供服务是合情合理的,不属于拒载行为。《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都规定禁止携带宠物乘坐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公共交通工具。
业内人士建议,狗年里带狗拜年讨喜气是人之常情。但乘客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带狗搭载出租车之前应做好一些相应的准备工作。作者:□柳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