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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一批法规规章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00:00 东南早报

  据新华社电从2006年2月1日起,一批法规和部门规章正式实施,将给我国的经济社会和百姓生活带来深刻影响。

  税务机关应向注册税务师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

  为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监管,税务总局日前颁布《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
定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

  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依法独立上报统计资料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月1日起实施,根据这个决定重新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依法独立开展统计调查,独立上报统计资料。

  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停产停业可申请举行听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规定当事人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时,可申请举行听证。

  根据试行规则,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承办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依申请应当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决定的。

  首次进口药材销售使用前必须经检验

  2月1日起施行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首次进口药材在销售使用前,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

  试行办法规定,对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但已流通到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辖区域外的进口药材,口岸或者边境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药材流入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材流入区域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进口药材的包装必须适合进口药材的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及进口检验。在每件包装上,必须注明药材中文名称、批件编号、产地、申请企业名称、出口商名称、到货口岸、重量及加工包装日期等。

  新闻链接

  地方法规规章特色各异

  《天津市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天津市将定期向社会发布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规定,学校不能强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退学;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禁止接纳未成年人,否则将受到重罚。

  修订后的《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住宿登记的证件不再只限于身份证,旅馆门卫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件,警察检查房间需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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