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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子”宫傲打赢房产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00: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3岁就闯进了影视圈的宫傲日前打起了房产公司。因“陶然湖景”小区的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宫傲父子将其告上法庭。近日,市一中院判令开发商向宫傲父子支付近2万元违约金。

  宫傲和父亲共同起诉称,2003年7月11日,他们父子购买了“陶然湖景”的两套商品房,交付全部98万房款后于同年8月4日办理了入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要在交房后
的6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果因开发商的原因,宫傲父子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产权证,开发商需要按照已付房价的2%支付违约金。但到约定期限后,开发商既没有为宫傲父子办理产权登记备案,又没有支付违约金。于是宫傲父子联名起诉,要求开发商为每套房屋支付违约金9800元。

  开发商对此解释说,产权证延期办理是因为“陶然湖景”早在2002年5月30日就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了宣武区建委签发的备案表。只因意外遮挡了北侧居民的平房,规委要求其提前为北侧居民拆迁,否则不予验收,才耽误了时间。

  法院认为,陶然湖景新建住宅楼应与北侧居民平房统一规划。由于开发商在申报建设项目时缺乏整体考虑,未将新建住宅楼北侧居民平房所处范围一起列入申报用地范围,从而致使新建的住宅楼在临近完成时,遮挡了北侧500米范围内的居民平房。开发商为此提前拆迁,导致房屋权属登记备案延迟。法庭认为,延迟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因此判决其向宫傲父子支付违约金共1.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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