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出台指导意见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事故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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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02:06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卫生部近日出台《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医疗卫生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均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投入救灾与抢险救援工作,有组织地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指导意见强调,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人员的疏散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鹏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