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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事故防范突出人员疏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08:02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近日出台《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

  指导意见强调,在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置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指导意见明确规
定灾情信息报告时限、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灾情信息,对人员伤亡以及疏散、转移等情况要在接到医疗卫生单位报告后2小时内核实上报。指导意见还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全体人员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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