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紧急通知烟花爆竹企业暂停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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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1日21: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华龙网消息,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河南省安阳市“1·29”烟花爆竹库房爆炸的紧急通报,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引以为戒,一律暂停生产,各地政府立即对烟花爆竹经销和储存等环节开展安全大检查。 通知指出,今年春节是重庆烟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一个春节,从目前情况看,全市总体安全稳定,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仍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为
市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月12日,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暂停生产,已生产的须立即停止生产。节后经当地政府安全复查,确保安全隐患消除后方能恢复生产。 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安全大检查,再次对本地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储存仓库和生产企业中转仓库安全防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由当地政府组织“一对一”安全监控小组守护。严厉查处销售网点超量超高储存烟花爆竹和销售非法、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市政府还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全市燃放烟花爆竹三级现场监管网络的要求,对加油(气)站、油库、民爆仓库、化工厂、人员密集场所、居民棚户区、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文物单位、油气管道设施、输变电设施等重大危险源和高危部位,实施24小时严防死守。同时,公安、安监、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通知强调,凡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引发重特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和行政问责制,追究相关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