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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体户参加医保最高可报销27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01:56 北京晨报

  晨报广州专讯 从昨天开始,广州市首批3万名拿到住院保险医疗卡的灵活就业人员再也不用为高额的重病医药费发愁了,每个月只需缴费108.4元,就可享受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最高累计可以报销27万元。

  从事自由职业的广州居民唐谭敏是广州市第一个拿到住院保险卡的灵活就业人员,她告诉记者:“我已经40多岁,现在每个月交100多元,就可以享受住院医疗保险,真是免除
了后顾之忧。”

  据了解,广州从2005年12月开始对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包括国企下岗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其他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即使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每个月只需缴费108.4元,就可享受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待遇。这个政策的实施也意味着广州市户籍人员参加医保全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10年以后,将享有与广州市退休人员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大龄参保人到退休时如果缴费不够年限,可以一次性缴齐补足年限。

  据了解,广州已有39243名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3万人已领到住院医保卡。除了享受医保住院保险外,灵活就业参保人同时还可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及指定门诊慢性病治疗待遇。“除了门诊之外,其他的和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是一样的。”广州市医保中心主任张秋红提醒,“参保者住院最高报销可达到广州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倍,2005年是12万元。再加上大病保险,最高可达27万元。”

  《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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