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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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05:1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记者 陈菲)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20个部委,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要求国家财政支持的各级各类公益性文化设施应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意见提倡地(市)、县(市、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惠的优待项目。优待服务的内容要兼顾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疗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多方面的需要。
意见指出,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老年人免费使用收费公厕。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园、园林、旅游景点应积极为老年人提供门票减免,并提倡对外埠老年人实行同等优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