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贷款出错可通过三种渠道反映个人信用错误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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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15: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新华社北京今日电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今年1月份开通运行,目前已经有3.4亿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被收录在内。但如果个人信用报告内容发生了错误该怎么办?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出错的原因最可能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个人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给银行;二是别人利用各种违规手段,盗用名义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三是在办理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时,柜台工作人员可
对这些情况该如何处理?这位负责人说,可通过三种渠道反映出错信息,要求核查、处理:一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二是直接向征信中心反映;三是可以委托直接涉及出错信息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反映。 如果对最终处理结果有争议,其本人可以向征信中心申请在信用报告中加入个人声明。如果认为征信中心提供错误信息损害了个人利益,而且向征信中心反映后仍不能得到满意解决,还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