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污染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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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1:36 新京报 | |||||||||
信息产业部近日颁布有关法规,涉及产品有电视等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 信息产业部将于近日颁布《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多的电子信息产品的污染问题很快就有了具体规定和管理规范。 记者了解到,这一管理办法涉及产品包括:电子雷达、电子通信、广播电视、计算
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行为。 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应在生产工艺、材料上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等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