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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打造法治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5:2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十五”以来,我省在法治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创新达43项之多。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我省将以实施创新推动战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为目标,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上迈出更大的步伐。

  制度创新营造法治环境

  “红头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是我省的一个创举。2003年,我省在全国省级政府中首次建立了对部门“红头文件”的监管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始终以促进发展为重点,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38件,制定规章59件,初步建立了覆盖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各个领域的法规制度。今年省政府将深入进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乱处罚、乱收费、乱罚款等,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全民创业的法治环境。

  2006年的立法计划已经出台,有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都已列入计划。

  观念创新促进依法行政

  王金山省长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是涉及政府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系统工程,是各级政府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以创新的精神,通过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十五”期间,我省在依法行政的有关规章制度上大胆创新,建立立法咨询员、信息员、立法听证会、立法草案公开征集意见、政府规章实施效果测评等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的立法决策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立法决策的质量;开发行政复议网上申请系统,方便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地申请行政复议;建立行政复议听证和案卷公开查阅制度,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省政府法律顾问、安徽大学教授陈宏光说,一个创新型的法治政府的执政理念应当体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宗旨。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更新“权力观念”——公共权力法无规定的即禁止;“权利观念”——民事权利法无限制即享有;“制度观念”——权力要受到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人权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

  机制创新推进开门立法

  2005年9月6日,在公开征集的第二天,合肥市民刘学翠就寄来了4件立法项目建议,枞阳县周潭镇人民政府瞿富珍先后寄来三封信件,就促进无公害农业生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十多件。这些建议充分说明了群众具有很高的立法参与水平和意识。

  向群众公开征集立法项目是我省近年来在法治建设中的一个创举。新华社采写、香港凤凰网转载的专访指出:“率先试点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工作的安徽省,使中国开门立法工作开始由部门提草案、审议过程听民意的阶段逐步走向公众从立法源头全面参与到政府立法活动的全过程。”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武扬指出,创新是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省法制办将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方法,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公众参与立法,增强法律规范的科学性,推进立法民主化。要按照“创新推动战略”的要求,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立法,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完善科学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法制基础,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特别要结合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做好安全生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行政执法监督、土地权益保护、企业工资支付、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立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创造有利于安徽崛起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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