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提高艰苦岗位津贴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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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07:52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日前,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从今年起,将全市高温冶炼、露天采矿、矿山井下、化工有毒有害等企业艰苦岗位津贴参考标准在现行基础上相应提高。 此前,长沙市有关企业此类岗位的津贴执行标准在1-2元/人班。此次调整后的岗位津贴参考标准为:高温冶炼岗位津贴为10-15元/人班;露天采矿岗位津贴为10-16元/人班;矿山井下岗位津贴为14-20元/人班;化工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为12-18元/人班。企业应根
同时,企业中夜班津贴参考标准也有上调。具体标准为:中晚班(16时至24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零时至8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5-12元。(记者 李柯夫 实习生 熊郁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