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51国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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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10:1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记者张毅)记者28日从商务部获悉,随着2005年韩国、澳大利亚、以色列、哈萨克斯坦、乌克兰、白俄罗斯、冰岛等13个国家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自2004年4月新西兰率先承认以来,目前已有51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2005年11月,韩国宣布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成为中国千亿美元以上贸易伙伴中的第一个国家。
另外,还有相当一批国内企业在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在去年上半年欧盟反倾销已裁决案件中,有42家涉案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目前,在欧盟反倾销调查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应诉国内企业超过70家。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