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紧急通报豫花炮爆炸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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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11:08 时代商报 | |||||||||
已造成36人死亡,4名责任人被刑拘 新华社2月2日电 2006年1月29日14时15分,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库房发生爆炸,导致附近房屋倒塌,造成16人当场死亡,在清理现场和受伤人员救治过程中又有20人死亡。目前已有36人死亡、8人重伤、40人轻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1月30日就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1·29”烟花爆竹库房爆炸事故发出紧急通报。 据“1·29”林州花炮库房爆炸事故处置领导小组披露,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梨林花炮有限公司4名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梨林花炮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存放烟花爆竹成品及半成品,库房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是造成这次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