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实施烟草安全“两个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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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17:15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实习生党晓晖)昨天,记者从北京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为规范本市烟草零售市场,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出台了烟草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其中包括烟草零售企业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烟草零售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烟草零售场所应配备不少于两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等33条安全管理规范。
此外,为保证卷烟配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北京市烟草专卖局还同时出台了烟草物流安全管理规范。据悉,这“两个规范”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