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禽流感疫情专题 > 正文

香港将修订法例禁止散养家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3日20:20 新华网

  新华网香港2月3日电(记者向剑帼) 香港将修订有关法例,禁止家庭散养家禽,以降低香港暴发禽流感的风险。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3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基于公众健康的理由,特区政府将尽快修订有关法例,在未来一至两星期法例刊宪生效起,禁止散养家禽,以杜绝家庭散养家禽带来的风险。

  根据修订建议,香港现行的关于饲养不多于20只活家禽的豁免将被取消。任何人士如未经许可而散养活家禽,包括鸡、鸭、鹅、鸽子、火鸡和鹌鹑等6种,均属违法,违法者将被罚款5万至10万港元。(完)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