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吸纳下岗人员最高免三年所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1:34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从今年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三大类企业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最高的可以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日前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通知,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对减免税方式、政策扶持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据悉,江苏省相关部门正赶制相应配套政策,预计将于近期出台。

  据了解,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无论是对象、范围还是优惠方式都作了调整。
首先是取消了门槛,享受优惠的企业不再有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30%的比例限制,只要招用一个下岗失业人员就能享受定额的税收减免。其次是新政策对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方式由按比例减免调整为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减免。

  按照规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这类企业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