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下岗人员最高免三年所得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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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1:34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项凤华)从今年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三大类企业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最高的可以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江苏省劳动保障厅日前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通知,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对减免税方式、政策扶持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据悉,江苏省相关部门正赶制相应配套政策,预计将于近期出台。 据了解,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无论是对象、范围还是优惠方式都作了调整。
按照规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这类企业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年度减免税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