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违规放烟花可能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1:34 现代快报

  快报讯(记者田雪亭)今年春节,南京有限开禁范围全面扩大,市民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热情得到了充分释放,节日喜庆气氛洋溢在南京古城。但是,鉴于少数不法分子借机违规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为确保市民安全,南京市禁放办再次强调,希望相关人员依法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有可能受到拘留的处罚。

  据介绍,根据《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对于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
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并处单位责任人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除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外,并视情节轻重,对单位处以1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对于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人员,除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外,可以并处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警方同时强调,对违反《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处以15日以下拘留;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