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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青岛市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421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03:0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市纪委、监察局近日通报了2005年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去年,全市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构共收到投诉8804件(包括网上投诉和来信527件),属于受理范围的1421件(比上年增长34.9%),共有387人次受到不同程度处理(比上年增长47.7%),其中批评教育165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的70人、通报批评51人、扣发奖金的68人、调离岗位6人、纪律处分9人、诫勉5人、取消评优资格11人、辞退1人、待岗1人。

  从2005年全市受理的投诉情况看,投诉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效率低下的462件,占受理总数的32.5%;投诉工作态度的281件,占受理总数的19.8%;投诉工作推诿或敷衍塞责的128件,占受理总数的9%;投诉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113件,占受理总数的8%;投诉不履行公开承诺的98件,占受理总数的6.9%。

  投诉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现象仍然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人员执法随意问题较突出;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作为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不高。个别行政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服务态度较差,对前去办事的群众态度冷淡,言语生硬;工作效率低下,有关行政机关在解决违法建筑、噪声油烟扰民、占路经营、野蛮

装修、办理二代身份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时,效率不高,力度不大。三是责任感、大局观不强。群众跨地区办理车辆过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领取独生子女费等业务,由于部门或地区之间办事程序或规定不统一,同一件事要求的条件和准备的材料不一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仅从本部门利益考虑,不主动协调,缺乏责任心,致使群众多次往返不知如何办理。有的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或职能不清的投诉,不是从本单位查找原因,而是寻找借口,强调理由,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四是个别部门由于在机制、体制方面关系未理顺或工作未顺利交接,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起来缺乏依据或措施,迟迟未能处理。

  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要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下功夫,重点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对享受直通车服务的大企业进行走访;要在搭建“三个投诉平台”上下功夫,通过与市委督查室、市外经贸局、市经贸委三家协调沟通,搭建投诉平台,加大对外商投诉处理工作力度;要在拓宽投诉渠道上下功夫,在发挥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来信和网上信箱作用的基础上,继续通过走访、暗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多渠道受理群众投诉;要在加大查处力度上下功夫,做到“四不放过”,即查处不清楚不放过、认识不到位不放过、处理畸轻不放过、整改不力不放过。(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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