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个乡镇获得2005年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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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4日11:09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记者 王敬中):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决定授予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等94个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授予山西省侯马市新田乡等5个乡“全国环境优美乡”称号。 这些乡镇分别位于中国19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其中江苏省、浙江省和山东省分别有37个、14个和13个乡镇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名列前茅。
国家环保总局希望,被命名的乡镇珍惜荣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据介绍,中国从2002年开始进行全国优美乡镇的评选,到2004年,全国有79个乡镇被授予全国优美乡镇称号。自1995年以来,中国各地还陆续开展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一系列“绿色创建”活动,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出发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