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同比增50% 损失反降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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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2:08 重庆商报 | |||||||||||||||
除夕夜,南滨路,上万市民欢天喜地放鞭炮,喜迎新春佳节到来 记者 钟志兵 摄 本报讯(记者 聂飞)11年后宣布烟花燃放改禁为限时,市民担心城区发生的火灾将难以想象,还有不少市民在网上发帖质疑限放。昨日,记者从市消防总队向公安部消防局上
烟花爆竹引发火灾299起 据市消防总队统计,从除夕到昨日凌晨5点,全市共发生火灾529起,直接财产损失37.43万,没出现一起火灾亡人和伤人事故,同时也没有重特大火灾发生。 与去年春节放假同期比较,火灾起数增加183起,上升了52.9%,也就是比去年增50%。同期火灾直接的经济损失去年是44.73万,今年下来反倒直接降了7.3万,下降了。据消防部门分析,火灾起数飙升的直接原因还是因烟花爆竹的燃放,其中有299起火灾是由它引起,占总数的56.5%。没有酿重灾及重大损失有两个原因。 一是市政府对限放很重视出台相应的政策,公安、街道等部门事前都做大量的预防工作,盯守到位,绝大多数市民都能按规“宣泄释放”。虽有少数市民不按规燃放,但都在职能部门控制范围内。二是消防警力准备充分,能在第一时间到场控制火势。同时,发生火灾的地方多以雨棚、阳台、民房为主,损失不大,也是火灾损失同期下降的原因。 据消防统计,节日期间,全市消防接警出动639次,累计出动车辆981次、警力7935次。同期比较三个指标都上升,其中出动车辆和警力数分别上升36.6%和46.3%,幸好都没超过消防部门控制红线,还能“照顾”过来。 飞射烟花属火灾“魔星” 根据消防部门统计的资料表明,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299起火灾中,以阳台、雨棚、广告牌、树木干枝、住房沙发床单失火为主。而造成它们“冒火”的原因就是飞射类烟花这个“魔星”。 飞射类烟花点燃后,拖着火尾巴冲上天空,四处乱飞,所到之处一遇可燃物就惹祸。消防部门提醒,燃放此类烟花时要注意,不要将你的欢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
市民在指定的销售点购买爆竹 见习记者 欧阳祖兵 摄
市民在指定地点燃放鞭炮见习记者 欧阳祖兵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