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脑近年局部地区有暴发隐患 卫生部公布防控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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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5:56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据新华社4日电 为加强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工作,卫生部近日组织制定了《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奈瑟菌感染脑膜或脑脊髓膜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常在冬春季节发病和流行,以儿童多见。流脑在我国一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曾发生过3次全国性大流行。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
方案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 暴发地区应暂停群众性聚会
据新华社4日电 《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在流脑流行时,各地应告知群众尽量避免探视病人或到流行地区探亲访友。发生暴发流行的地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暂停举行群众性聚会。 卫生部规定,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对疫源地(包括病家)和周围环境的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学校、工地等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社区、学校、工地开展湿式清洁,必要时用1%漂白粉澄清液或其他含氯制剂喷雾消毒。 卫生部还要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厂矿、工地、商场和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搞好环境卫生,保证空气流通。学校、办公室或居民家中定期开窗保持通风。应做到每天开窗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如周围有流脑病人时,应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在开窗时,要避免穿堂风。 疫情如出现在学校学校需晨检
据新华社4日电 《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对发生疫情的学校,会同教育部门实施晨检制度,监测每位学生的健康状况,了解缺课学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工作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晨检制度将在以下情况下启动:当出现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7天内发现2例或2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乡镇14天内发现3例或3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县1个月内发现5例或5例以上流脑病例疫情时,应采取主动监测措施。 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就诊
据新华社4日电 《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一旦流脑密切接触者出现突然寒战、高热、恶心、呕吐、流涕、鼻塞、咽痛、全身疼痛、头痛、淤点淤斑等症状和体征,要主动申报,并及时就诊。 卫生部要求,当发现疑似病例时,医疗机构应首先给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戴上口罩,并及时准确地诊断、报告病例。如因病情严重需要转院治疗,必须采取严密的隔离措施。 流脑密切接触者包括患者的看护人员、家庭成员,以及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里的同班者或处在同一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中的人群。 卫生部规定,发生流脑流行时,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至少7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