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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打工加班费多“模糊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6: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数个单位了解到,随着春节加班付酬宣传的深入人心,不仅用人单位主动付酬,外来务工人员普遍也能主动要求。不过,这加班工资的多少倒是“模糊算法”并不一定按规定严格发放。

  记者在南京水西门大街上一酒店了解到,春节期间服务员加班都有加班工资。一位来自安徽的服务员说,她们普通职员春节7天加班多拿250元,另外还可在年中请假回家。而
一般服务员月工资也就700元到800元,如果按规定计算,他们7天加班工资应该在400元到500元左右。来自淮安楚州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何振林在河西一工地打工,他告诉记者,项目经理给他算了300元加班工资,另外还每天补贴10元钱伙食。其实按他平时每天30元的工资算,他春节7天的加班工资应该是510元。据悉,不少单位给外来务工人员发春节加班费时,大多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发一个定额算数。一方面给务工人员一个平衡,另一方面也“节约”了费用,春节不误生产。但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按劳动法支付全额的加班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春节期间加班,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法定休假日,应三倍支付加班工资,初四至初七应两倍支付加班工资。对此,尽管不少务工人员都清楚,但他们大多并不能提更多要求。“现在找工作的人太多了,我们又不是技术工人,提要求,老板就叫走人,没办法,有的拿就不错了。”这是记者听到外来务工人员说得最多的话。不过,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在法定假日期间,企业以劳动者不同意节日加班安排为由,扣减工资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均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外来务工者也都能知道这一点。(梅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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