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商务部决定自3月1日起下放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审批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8:13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4日从商务部外资司获悉,自今年3月1日起,商务部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权,绝大部分下放到地方商务部门负责。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通知》,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自2006年3月1日起负责办理绝大部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审批工作。包括不涉及特殊商品的批发企业;单一店铺不超过5000平
方米,店铺不超过3家,总店数不超过30家的零售企业;单一店铺不超过3000平方米,店铺不超过5家,总店数不超过50家的零售企业;以及单一店铺不超过300平方米的零售企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