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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权益得到保护 个体工商户纳入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09:05 龙虎网

  【龙虎网讯】我市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其权益将得到有效保护。近日,市劳动部门传出信息:今年我市将推动高风险行业的工伤保险,将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人工伤保险。

  现状:工伤参保人数不到实际用工人数的5%

  “原本想赚点钱,哪想到掉了一只手。”谈起工伤,曾在南京一家私企打工的刘福贵一脸无奈。2005年,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他失去了右手,虽然企业包了他的全部医药费,还给了他两万多元的补偿,但他因此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当时我没有任何保险,老板提出给8000元私了。后来我投诉到劳动部门,才拿到这笔钱。”刘福贵告诉记者。

  据了解,由于受自身技能等条件的限制,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主要从事劳动密集的加工业、高风险的建筑等行业,工作环境、劳动保护条件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率高。他们在创造经济收入的同时,其健康权益、生命安全也因工伤而受到相当程度的损害和威胁。

  市劳动部门提供的调查显示,在我市施工的外地企业及本地企业使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不到实际用工人数的5%。

  我市酝酿建立工伤康复机构

  记者了解到,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并不高,只占员工工资总额的1%。如果一位员工月薪1000元,企业只要为其缴纳10元钱,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员工就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的工伤医疗、工伤津贴、伤残抚恤、遗嘱抚恤等一系列服务,而企业不需要再为员工的工伤医疗“买单”。

  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我市将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人工伤保险,同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该人士透露,除了开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绿色通道,我市还酝酿建立工伤康复机构,今后,我市参加了工伤保险而又有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工伤职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到康复所进行专门的康复治疗,康复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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