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公开竞价销售 10万吨陈化粮本月在宁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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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0:32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根据国家发改委、粮食局、财政部、工商总局、农发行联合下发的《关于陈化粮销售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2001年全国清仓查库鉴定的陈化粮库存要求在2006年全部处理结束,对新增的陈化粮分批安排处理。昨天,记者从省粮食局获悉,江苏省10万吨陈化小麦将于2月中旬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进行公开竞价销售处理。这也是继2年前我省拍卖第一批陈化小麦之后,再次大规模的组织拍卖陈化粮。
“粮食也有保质期,陈化粮通俗的说就是超过保质期的储备粮。”市粮食局工程师张正安介绍,陈化粮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国有储备粮因轮换不及时,造成新粮变成了老粮,老粮变成陈化粮。虽然达不到食用标准,不能作为居民口粮供食用,但作为粮食仍有使用价值,还可以作为工业用粮,比如制作酒精或用于加工成饲料。 2004年2月,我省在南京西康宾馆举行了20万吨陈化小麦拍卖,起拍价每吨为1000元,当时拍卖吸引了全国13个省市的500名“粮老板”踊跃参与竞拍,最高拍卖价为1440元,逼近新小麦价格。据测算,本次拍卖10万吨小麦,预计拍卖金额可达1亿元以上。 另据了解,为防止陈化粮被倒卖和变成“口粮”流入市场,负责本次拍卖的省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将按照国家有关陈化粮销售规定,工商部门将从购粮开始全程跟踪每笔交易,直到陈化粮全部转化为饲料和酒精。同时,拍卖前每位买家都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购买陈化粮”保证金,如有违规,除了没收保证金外,还要取消买家陈化粮购买许可证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