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流脑疫情学校必须晨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电 卫生部近日组织制定了《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各地,对发生疫情的学校,会同教育部门实施晨检制度,并做好晨检工作的登记和报告工作。晨检制度将在以下情况下启动:当出现以村、居委会、学校或其他集体为单位,7天内发现2例或2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乡镇14天内发现3例或3例以上流脑病例;或在1个县1个月内发现5例或5例以上流脑病例疫情时,应采取主动监测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