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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脑近年局部地区有暴发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1:00 北京日报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记者朱玉)为加强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工作,卫生部近日组织制定了《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控工作方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由脑膜炎奈瑟菌感染脑膜或脑脊髓膜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常在冬春季节发病和流行,以儿童多见。流脑在我国一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新中国成立后曾发生过3次全国性大流行。自1985年开展大规模A群流脑疫苗接种后,发病率
持续下降,近几年来发病率一直徘徊在0.2/10万左右的较低水平,但近两年来在局部地区仍存在暴发流行的隐患,流脑的病死率呈上升趋势,一些省份C群菌株引发的病例增多,流脑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方案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在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3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流脑病例,或者有2例及以上死亡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

  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方案规定,在辖区内出现首例流脑病例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对病人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必要时开展社区病例主动搜索。

  卫生部的流脑防控工作方案规定,发生聚集性流脑病例或在学校、集中用工场所中发生病例时,应对其接触密切的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主动搜索等。同时还要了解人群疫苗接种、人口流动、人群发病以及居住环境等情况。

  卫生部还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历年来流脑疫情、菌群分布、健康人群带菌状况和抗体水平监测结果等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当地疫情进行预测和预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预测和预警的结果,及时组织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暴发地区应暂停群众性聚会

  方案要求,在流脑流行时,各地应告知群众尽量避免探视病人或到流行地区探亲访友。发生暴发流行的地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暂停举行群众性聚会。

  卫生部规定,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开展对疫源地(包括病家)和周围环境的消毒处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学校、工地等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社区、学校、工地开展湿式清洁,必要时用1%漂白粉澄清液或其他含氯制剂喷雾消毒。

  卫生部还要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厂矿、工地、商场和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要搞好环境卫生,保证空气流通。学校、办公室或居民家中定期开窗保持通风。应做到每天开窗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如周围有流脑病人时,应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在开窗时,要避免穿堂风。(据新华社电)

  网络实习生: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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