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台湾龙祥电视台告赢台当局 或索赔18亿新台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1:17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据台媒报道,去年被台当局“新闻局”处以“不予换照”处罚的台湾龙祥电影电视台,向台当局提起行政诉讼后胜诉,该台负责人王应祥表示,龙祥如果无法复台,将向台当局索赔18亿元新台币。

  报道引述龙祥电影公司董事长王应祥表示,早在去年7月就有岛内律师跟他连络,愿意免费帮他打官司,但是当时心情恶劣,认为根本没有希望,只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向台
当局“新闻局”提出行政诉愿,本应三个月内结案的诉愿拖了半年,现在居然意外赢了。他说,消息传出后,又有更多律师向他表示提供免费的诉讼服务。

  王应祥也强调除了向台当局索赔外,一定会对前台当局“新闻局长”姚文智提出“妨害信用”的“刑事诉讼”,如果台当局能帮龙祥复台,他只索赔8个月的损失共2亿元新台币,如无法复台,就将索赔18亿元新台币。

  据了解,去年台当局“新闻局”主导的有线电视例行换照审查中,包括东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内的七个岛内有线电视频道,被撤照关台。在台当局以“传播乱像”为由“不予换照”的频道中,包括龙祥电影台、东森S台与蓬莱仙山等共七台,当时东森S台首先对台当局“新闻局”提出行政诉讼,而这场换照风波也引起岛内外媒体对于新闻自由的讨论。

  来源:中国台湾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