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龙祥电视台告赢台当局 或索赔18亿新台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1:17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据台媒报道,去年被台当局“新闻局”处以“不予换照”处罚的台湾龙祥电影电视台,向台当局提起行政诉讼后胜诉,该台负责人王应祥表示,龙祥如果无法复台,将向台当局索赔18亿元新台币。 报道引述龙祥电影公司董事长王应祥表示,早在去年7月就有岛内律师跟他连络,愿意免费帮他打官司,但是当时心情恶劣,认为根本没有希望,只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向台
王应祥也强调除了向台当局索赔外,一定会对前台当局“新闻局长”姚文智提出“妨害信用”的“刑事诉讼”,如果台当局能帮龙祥复台,他只索赔8个月的损失共2亿元新台币,如无法复台,就将索赔18亿元新台币。 据了解,去年台当局“新闻局”主导的有线电视例行换照审查中,包括东森电视台新闻频道在内的七个岛内有线电视频道,被撤照关台。在台当局以“传播乱像”为由“不予换照”的频道中,包括龙祥电影台、东森S台与蓬莱仙山等共七台,当时东森S台首先对台当局“新闻局”提出行政诉讼,而这场换照风波也引起岛内外媒体对于新闻自由的讨论。 来源:中国台湾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