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靖远县广电局副局长驾公车将人撞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2:26 兰州晨报 | |||||||||
本报白银讯 (记者张其文) 1月27日下午5时许,靖远县广电局副局长欧某驾驶广电局的一辆皮卡车,途经靖远县独石头村附近的公路时,将一人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死者家属和肇事方对善后赔偿事宜未达成协议,死者的尸体至今仍停放在医院。 2月4日上午,记者在靖远县乌兰宾馆见到了死者黄进财的叔叔黄有祥。据黄有祥介绍,黄进财今年44岁,系秦安县王尹乡人。
1月27日下午,黄进财和弟弟开三轮车到独石头村收购猪毛,下午5时许,黄进财将三轮车停在马路边准备横穿马路时,被靖远县广电局副局长欧某驾驶的皮卡车撞出十多米远。事发后,欧某立即将黄进财送到靖远县人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严重,黄进财于1月29日下午1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黄有祥说,他们是1月29日晚上接到电话后赶到靖远的。就善后事宜,欧某和靖远县广电局有关负责人找到他们,提出“给死者的一个儿子提供4年半的抚养费,每月150元;给一个女儿提供3年半的抚养费,每月150元;给其70岁的母亲提供15年的赡养费,每月75元”的赔偿条件。因考虑到赔偿数额太少,他们不同意,欧某一方竟不再理睬,他们只好在宾馆里等待交警部门正式上班后进行处理。目前,死者的尸体仍停放在医院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