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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零利润工程阁楼纷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4:25 法制早报

  施工方称:阁楼不计价亏损上千万元 建设局称:建筑商亏损是管理混乱所致

  1月18日9点多,当建筑商张光明和杨孝兴冲冲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民居工程”办公室时,发现区第三建筑公司的梁学明等12家建筑企业的代表正和民居办的刘静主任、颜宗如副主任等领导在商谈阁楼一事。

  建筑商们期盼,通过两年来30多次反映,这次能有一个好进展。

  “零利润工程”

  2002年9月19日,吴忠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锐在“民居计划”工程新闻发布会上宣布,“用3到5年时间,建设100万平米的住宅小区。为把建设成本降到最低(成本价),政府决定减免土地出让金及各项建设规费,实行‘零利润开发’。”

  随后,由吴忠市政府牵头,抽调市、区政府工作人员50多人组成民居工程领导小组及5个办事机构,征用耕地500余亩,建筑面积47万多平米(含阁楼房6.9万平米,746套),总投资3.2亿元。

  在工程招标公告中,中标条件是:“为降低成本,减轻住户负担,政府减免土地出让金及各种城建规划费,参建企业还可以享受免交各种施工报建手续费的优惠政策;二是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每平米基本造价为490元。明确民居办不赚钱,但给参建企业留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民居计划一期工程设计要求,“住宅为砖混结构六层,全坡屋面楼房,全现浇混凝土楼板,第六层为坡屋顶阁楼。”

  “奇怪的是,在2003年3月,我在和吴忠市民居办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合同里没有关于阁楼的条款。”张光明告诉记者,“让人无法理解的是,7个月之后,在2003年10月份,吴忠市民居办又出台了一份对上述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第三条注明:‘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结算的计算方法如下:结算面积平米数(阁楼面积不计),乘以490元每平米(含阁楼价)’”。

  公告发出后,通过竞标,最后有25家企业进场施工。宁夏区三建王维成等14家企业中标,其中30多栋计10万多平米的住宅楼承建。

  “由于工程量太大,有的建筑企业在没有收到施工图纸,没有制作投标标书,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情况下,民居办就口头允许其进场施工。”张光明说,“在他们这14家企业里,迄今只有两家签订了《施工合同》,也就无形中使企业与民居办为阁楼和工程款日后结算留下了纷争。”

  阁楼之争

  2003年11月15日,工程峻工后,像区一建、三建、宁夏城乡机械化公司等14家施工单位的项目严重亏损。

  而据杨孝和张光明等人反映,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阁楼未算入建筑面积。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制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第五条规定,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窨设置架空层和深基础地下架空层设计加紧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宁夏华通建筑有限公司的张光明向记者介绍,如金花园B区8#楼,阁楼面积289.85平米,按预算定额造价每平米1048元,计303762.8元。如按中标通知书中约定每平米490元,计142026.5平米。如阁楼不计算的话,该楼仅此一项实际发生的费用就亏损303762.8元之多;如按民居办中标通知书中约定的价款,该楼实际亏损1

  42026.5元。而这14家企业,仅阁楼占有面积即达到20000多平米,如不算建筑面积,其亏损将达上千万元。

  民居工程2002年10月开工时,承建了四栋楼的吴忠市商业建筑公司的马文生告诉记者,“我在民居工程中盖了4栋楼,每栋都盖了6层,却只给了5层的钱,民居办把阁楼卖成钱,为啥不给我们钱?并且阁楼坡屋面花的工序多、材料多,国家建筑法规中哪方面规定建阁楼不给钱?”

  区第三建筑公司的吴志国向记者介绍说,“我盖了B区8号、14号两栋楼,阁楼面积共计1070平米。2003年7月份我按中标项目所写‘砖混5层,建筑面积2300多平米,’盖到第5层,阁楼我就不盖了,因为这时我已经盖了合同中要求的2300多平米。随后在民居办召开的座谈会上,我与建设局雷副局长为此事发生争执,雷说其他人阁楼都盖起来了,你抓紧时间盖,盖好后可以给你们钱。在口头协议的情况下,我将阁楼盖好后,政府却一直不给钱。现在有好多债主在利通区法院起诉了我,仅判决书就多达17个,造成我负债37万元,每天东躲西藏,过着非人般的生活。”对雷副局长是否有此说法,经记者向政府方面多方求证,无法得到证实。

  在这14家公司当中,遭遇阁楼之害最惨的是区城乡机械化建筑公司的杨孝,虽然他只承包了一栋楼。

  “竣工结算时,民居办让我签合同,减去阁楼这一层。不签合同不给结算。到今天我也没有签合同,他们也不给我算账。自己的几十万元投进去,又向别人借来十几万,而借来的钱却一直还不上,别人把我的肋骨打断,几个月都无法生活。”

  杨孝流着泪告诉记者:“儿子女儿也出走了,我三年没有见过自己的家成什么样子。有一年过春节时,我快到家时,一看家门口聚集着一大堆人,吓得掉头就跑,搅得一家人都过不了年。”

  杨孝想不通,“盖第6层阁楼的代价远远大于标准层,为什么只给算5层楼?”

  “银川的做法”

  “像银川市,比如5楼面积是1200元每平米,那么6楼为什么反而卖1300元每平米,超过了5楼的价格,原因就是把阁楼白送你,这样6楼的价格也就不便宜了。如果你要不白送,那阁楼就另外计价。阁楼实际上不是白送的。作为开发商来讲,阁楼名义上是白送的,实际上不是白送的。它的价格是含在建筑面积里的。”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法律系教授王幽深认为,“像这种案子,如果我来做法官审理的话,我肯定是通过调解来解决。政府也不能说不给钱,企业也不能说全部要,大家平衡一下,差不多就可以了。现在价格才400多元一平米,阁楼要是白送,整个造价就跌下来了。”

  王教授还提出了一种最简单易行的方式:“找一个最普通的人,问他对此条款是如何理解。承包企业想干这个活,又不想白盖这个阁楼,政府想让他白盖,又不给钱。因为没有合同,楼盖起来纠纷也就起来了。”

  银川的郭昌亮律师则认为,“从《合同法》或《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来说,中标通知书或补充条款对他们如果是显示特别不公平,那么应该在合同签订的一年里,请求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解除这个合同,也可以请求对这个合同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新的价款来重新决算。当然这是理论中的一种探索。但现在在实践中,不管它是亏还是赢利,都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的

  司法解释为依据的,而这个解释是从2005年1月1日起实行,也适用咱们这个案子的。”

  郭律师举例说:“假如,阁楼房原来的图纸面积是100平米,后来加到300平米,那发包方就要进行补偿。”

  “零利润工程”之利

  1月16日下午3点,在吴忠市建设局四楼市民居办公室,颜宗如副主任就“零利润工程”涉及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颜副主任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为什么还有一部分建筑企业没有来签合同呢?因为当时工程量比较大,施工企业比较多,招标的又负责开工,又负责建设,工作人员忙不过来。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些公司没有过来签合同,到今天也没有签,使整个工程没法结算。如果有什么问题,公司各项目部经理应该承担责任。”

  至于签合同与不签合同的区别,颜认为,“对于80%签订合同后又在附加的补充条款上签字的企业,我们承认具有法律效力;对既没有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又没有签补充条款的,我认为没有法律效力。”据张光明告诉记者,“在他们14家建筑企业中,就有12家没有签订《建筑合同》和补充条款。其中有的甚至连《中标通知书》都没有签订。”至于何以出现房屋建好,而合同却没有签订的尴尬局面,张光明认为,“工程量大不是理由,关健的是,民居办管理上存在漏洞。”就“拖欠不动产税、建筑税1800多万元,私印票414本和对土方计价太低”等一系列问题,张光明认为都是民居办在管理上有太多的“漏洞”所致。对此,民居办颜副主任则认为,“这个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政府行为。印这种发票,是市政府领导同意的。我们只是一个执行机构。”就税收问题他向记者保证,“税务部门说不正确,我们马上给他退,返还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税务说要上税,那就上税。”颜认为,“当时我们想,在当地搞建设,把税纳在当地应该好一些。”

  谈到“零利润工程”的赢亏,颜主任认为“民居工程不盈不亏”。而2004年12月20日,由吴忠市政府办公室上报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吴忠市“民居工程”少数承包人上访有关问题的报告》中,也证实了这一点,“

  民居工程政府并没有赚钱,而是略有亏损。”可稍后不到一个月,2005年的1月3日,由吴忠市审计局出具的2005年第1号的《审计》报告,则认定民居工程“预计税后总结余65693399.08元”。至于孰是孰非,颜主任的回答非常有趣:“也不能说审计报告是错误的。”

  而实际上,早在2004年9月24日,由民居办工作人员马雪峰执笔的《吴忠市民居计划工程建设工作总结》(以下简称《总结》)第一章,在“房地产开发的成果”里已经写得清楚:“初步估算,仅民居工程一项就为政府创造利润六千多万元。”

  “弊大于利”之举

  2005年1月3日,吴忠市审计局发出吴审行决第1号《审计决定书》,“民居办应将未缴纳的已售房税金及附加和代征代扣税共计21558067.62元,解缴入库;对民居办挪用收取的住宅维修基金处以5万元的罚款。”

  《总结》最后一章还建议:“政府应以政策引导,

宏观调控为手段,而不应该既是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过多的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对政府“打破常规,特事特办,封闭运作”之举,马雪峰认为,“这虽然是不断进取的一种手段,但它毕竟是一种有悖于建立完善法制社会原则,不利入依法行政推行的权宜之计,长远看,弊大于利。”

  1月16日下午,记者和颜副主任谈到阁楼之争时,颜副主任明确告诉记者,“阁楼不计工程量,不计面积,已成定论,没有商量的余地。”对这14家建筑企业的亏损问题,颜副主任认为是这些建筑企业层层转包、管理混乱及挪用工程款所致,与阁楼不计建筑面积没有关系。

  听到这种结论,张光明直摇头:“工程款建住宅楼都不够,哪里还有钱去挪作它用?”

  1月18日中午12点多,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对话,从吴忠市民居办走出来的张光明等14家建筑企业代表步履沉重,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商谈了半天依然是一场“空谈”,对为建设“零利润”工程而亏损的1000多万元,对众多正等侍在他们家里的债主和民工,他们不知道,将如何度过这个已经来到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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