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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4部行政规章 于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5日14:4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2月5日消息(记者边琪、实习记者张晟楠) 中国银监会近日发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4部行政规章,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共6章37条,分为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公示、附则等六部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3部规章对中资商业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的行政许可事项、条件、适用的操作流程和期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此外,为配合4部规章的实施,银监会还将通过其网站公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银监会行政许可实施规章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许可行为,增强监管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监管效率,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将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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