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大校办副主任私藏子弹 曾挪用党费追女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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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0:26 新京报 | |||||||||
民大校办原副主任此前因挪用党费追女友被判刑3年半,此次涉嫌藏匿弹药再被诉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因为被认定挪用党费近28万元追女友,中央民族大学校办公室原副主任顾学军于去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日前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因为被发现藏匿弹药,顾学军再次被起诉至法院。
顾学军原任中央民族大学校办公室副主任、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长,去年11月,海淀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顾学军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日前,检方再次对顾学军提起公诉,称在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其家中发现藏匿枪弹201发至今,经鉴定,201发枪弹均为54式手枪弹。 检方认为,顾学军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告人顾学军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有期徒刑,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其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非法持有弹药罪没有判决,应依据刑法,予以数罪并罚。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新闻背景 挪用党费追女友 从2003年9月至2004年1月间,顾学军先后以组织学习班到外地考察等名义,从学校党费账户里提取公款15万余元归个人使用。 2004年1月间,出纳员出国将保险柜钥匙交由顾学军保管,他利用此机会从保险柜中取出12万余元党费自己使用。去年11月,顾学军在庭审中承认,这些钱大部分被他用于“追女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