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将实施立法项目储备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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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8:32 法制日报 | |||||||||
本网讯 记者郄建荣 一项全新的立法项目计划管理制度今年将在国土资源部实施,这项制度就是立法项目储备制度。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近日透露,该部已经要求,今年,省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建立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同时,还将推进立法方式改革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
所谓立法项目储备制度,就是要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立法项目;同时还要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正确处理改革与立法的关系,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统一。国土资源部提出,对近期不能列入立法计划而又确属国土资源管理急需的立法项目,可以先行安排调研起草和试点,并作为立法储备项目。已进入立法储备项目库的立法项目应当优先列入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 这位负责人说,就国土资源立法,该部还将推进立法方式改革,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广泛吸收专家参与立法。努力在起草阶段做到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服务民生、保护民权。 国土资源部表示,立法时,从根本上改变立法中对行政机关重权力设定轻责任追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重义务设定轻权利保护的现象,注意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平衡,行政机关权力与责任、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据悉,“十一五”期间,土地征收征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登记、土地收购储备、土地开发整理、矿山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市场准入、古生物化石保护、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都将进行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