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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发短信“勒索”领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09:50 武汉晚报

  下级发短信“勒索”领导

  本报讯(通讯员苏子后张黎辉记者陈学忠)因平时积怨甚深,随州市某单位汪某连发18条勒索短信给自己的领导万某。日前,该市曾都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汪某无罪。

  据介绍,汪某于2005年2月至4月,用新购的手机号向万某的手机发了18条短信,要
求万某带现金到指定地点赎回万与一女子的照片。汪某在发出这些短信后,并没有到指定地点去拿钱物。后来汪某被逮捕,并以敲诈勒索罪被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与万某因工作矛盾,利用发短信方式进行要挟,威胁骚扰,以向被害人发泄不满为目的,但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汪某骗取了钱物及有占有财产的故意,故汪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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