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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以后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须到五环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1:06 首都之窗

  过了2月12日(正月十五),全市五环以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均不得再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市工商局提供数据,截止到1月28日,全市共办理了1981户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营业执照,取得长期销售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只有五环外的221个,其余1760个都是临时销售点。这些临时销售点过了正月十五不得再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否则就属违法。(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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