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降低经纪人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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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1:1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省工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全省农村经纪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农村经纪业的发展目标、准入制度、发展工作的领导做了详细的部署。 安徽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村存在一批从事居间、行纪、代理等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他们被称为农村经纪人。此次出台的文件规定,放宽农村经纪人准入领域,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从事的领域外,农村经纪人都可平等进入,同时降低他们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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