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监察部部署并启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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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2: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6日电据中国建设部消息,2005年12月23日下午,建设部、监察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精神,部署并启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代表两部门对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他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政令畅通,落实国家宏观调
他要求,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监察相关主管部门要围绕《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对照检查,开展工作;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规划方面突出问题开展工作;要深入到容易滋生腐败的城乡规划工作环节开展工作;要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各项制度;各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自觉地负起监督检查责任,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于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或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均应受到严格的责任追究。 汪光焘要求,为确保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成效,重点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地要尽快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人员、职责。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抓好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要加强宣传,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使全社会对城乡规划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三要各级政府要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统一落实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取得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成效。 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着重就监察部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作了讲话。他说,城乡规划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的工作,抓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是行政监察工作紧贴部门业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行政监察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举措。 他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与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相互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以保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取得实效。监察机关要以“是否依法行政、是否有效率”两个方面为着眼点,突出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监督检查;二是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他还特别指出,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涉及领域广、内容丰富,无论对监察机关还是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都是一项新课题,各级机关应当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明确整个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用两年半的时间按三个阶段分步实施。一是工作部署阶段: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二是工作实施阶段:各地要全面展开工作,每半年进行工作总结,沟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三是总结阶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经验进行总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