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公布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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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2: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6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今天公布了2006年春节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情况 (一)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1月23日, 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国家安监总局领导特别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二是向各地区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9号)。 三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1月17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安监总传真[2006]2号)。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领导值班、煤矿停产检修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家总局派出11个督查组分别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督查。 五是召开安委会联络员会议。对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 国务院有关部委,特别是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国办《通知》要求,分别向本行业、本系统转发和下发通知,对本行业、本系统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加强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确保春运交通运输安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接到国办的《通知》后,都及时向各地、市进行了转发,做出部署;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广西、四川、贵州、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还召开了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北京、天津、河北、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山东、浙江、福建、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针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煤矿发生的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办发出通报,各地按照通报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河南省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仓库"1.29"爆炸事故和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寺河煤矿"2.1"局部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1月30日和2月3日,国务院安办分别向全国发出《关于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临淇镇梨林花炮有限公司"1.29"烟花爆竹库房爆炸的紧急通报》(安委办明电[2006] 4号)和《关于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寺河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6] 5号)。要求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积极行动,大部分省(区、市)都分别转发了通报,提出了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认真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特别是河南省林州市梨林花炮公司"1.29"爆炸事故和山西省晋城煤业集团寺河煤矿"2.1"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各地区都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办下发的两个《通报》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安排开展安全大检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海南、四川、新疆等省(区、市)组织开展了对烟花爆竹、煤矿、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建材市场、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大检查。 (五)加强节日值班,周密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区重视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跟班,从调度的情况看,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参加值班,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掌握全国安全生产情况,处理安全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