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口头带黄也属性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06日13:48 深圳晚报

  口头带黄也属性骚扰

  台湾地区昨起施行“性骚扰防治法”

  据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台湾地区5日起施行“性骚扰防治法”。

  按照规定,性骚扰他人将被处以1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乘人不及抗拒而进行亲吻、拥抱、触摸臀胸等隐私处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10万元以下罚金。

  据台湾媒体报道,按照“性骚扰防治法”规定,口头、肢体的侮辱或不当骚扰行为(如碰触身体、言语带有性别歧视);非你情我愿、以交换利益为主的性活动(如上司利用权势要求性服务);公开展示宣传品冒犯他人(如强迫别人看色情片、寄送色情图片或文章)等,都算是性骚扰。

  性骚扰被害人除可请求协助外,还可在事件发生后1年内,向加害人所属机关或县市主管机关提出申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